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人员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杨乾坤发布时间:2019-06-20浏览次数:3034

各基层团委:

根据团省委学校部《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人员遴选的通知》,现就我校实习人员遴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期一个月(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习类型

政务实习、企业实习

三、实习内容

1.社会观察: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实习单位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等。

3.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四、参加对象

在校大学生,重点为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五、基本要求

所推荐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优先推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遴选流程

1.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学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于621日(星期五)下午17点前填写《2019年安徽省全省大学生实习人员报名登记表》、《2019年安徽省全省大学生实习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3),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校团委将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确定实习学生名单,于624日签订实习协议(附件4),并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3.团省委学校部将综合考虑入选学生的专业、经历等安排具体实习单位及岗位。

七、其他事宜

1.原则上不跨市开展实习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招生条件推荐学生,确保质量。

3.要做好对学生的岗前动员,安排专人负责,在实习期间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4.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实习学生午餐由接收单位负责,早晚餐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各种交通及购买保险费用由校团委承担。

5.实习结束学生返校后,至少召开一次集体分享会,向校内学生宣传实习感受收获。

联系人:蔡静    邮箱:caijing@hfut.edu.cn

电话:62901064,办公地址: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1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620

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