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学生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合肥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5月召开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聚焦政治引领,当好桥梁纽带,服务同学成长,深化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同学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大会主要任务
落实学生会改革要求,总结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六次学代会以来我校学生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我校学生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规划未来一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选举产生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及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大会代表
(一)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学代会代表人数不少于学生会会员人数的1%,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345人,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少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同时兼顾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依照各院学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见附件1),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产生程序
学代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学生会委员会
本次学代会还将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工作。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学生会从本单位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名额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召开学代会是推动同学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各学院学生会于5月21日前将学代会代表、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futxueshenghui@126.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七次学代会代表、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七次学代会代表、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