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人员遴选的工作提示》

发布者:杨乾坤发布时间:2024-06-03浏览次数:10

各基层团委:

根据团省委学校部《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人员遴选的工作提示》,现就我校实习人员遴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1.暑期实习:2024年7-8月(一个月)。

2.秋季实习:2024年9-12月(每周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二、实习类型

政务实习、企业实习

三、实习内容

1.社会观察: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实习单位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等。

3.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四、参加对象

在校大学生以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二、三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

五、基本要求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无违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考虑实习时间可行性,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优先推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青马工程学员。

5.在实习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且交通方便的学生若选择住宿在学校宿舍需征得学院同意,并严格遵守学校暑假留校相关要求,严禁私自离肥。

6.能够同时参加暑、秋季实习的优先。

7.实习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遴选流程

1.由学生根据岗位要求(附件1)自愿报名,于6月11日前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名单汇总表(附件3)至所在基层团委。

2.所在基层团委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择优报送推荐名单至学校团委。电子版以“学院名称-扬帆计划推荐”命名发至邮箱910920224@qq.com,盖章纸质版交至屯溪路校区学工南楼202办公室。提交截止日期6月12日。

3.学校团委择优推荐名单至团省委学校部,团省委学校部与各实习单位结合岗位要求等确定实习学生名单。

七、其他事宜

1.原则上不跨市开展实习工作。

2.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招收条件推荐学生,再择优进行推荐学院务必确保该生暑期期间能够在校内住宿,并做好学生留校管理工作。

3.各基层团委要做好岗前动员、培训,安排专人负责,在实习期间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4.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实习学生午餐由实习单位负责,早晚餐住宿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

5.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的保险由所在学院统一购买

6.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不得擅自结束实习,遵守安全、保密相关规定力争实现高质量实习,做到“四个一”,即“参与一项部室核心工作、起草一份公文材料、参加一次党团组织活动、分享一次心得体会”。

 

联系人:老师    邮箱:910920224@qq.com

电话:62903693,办公地址:屯溪路校区学工南楼202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63

附件1 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暑期)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