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
4.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5.事迹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评选工作
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评选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若干名,并综合推荐1-2名同学参加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评选。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深入挖掘,认真遴选。推荐人选应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和典型示范性(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报1名)。
2.各单位于2022年5月29日前将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报送材料应包括:推荐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成绩单、佐证材料及相关宣传材料。推荐表除Word版外,需另附PDF盖章扫描件。
联系人:林纯纯 联系电话:0551-63831165
电子邮箱:2517659148@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表.docx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