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大学生校外志愿服务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杨乾坤发布时间:2022-03-24浏览次数:847

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实施青春志愿服务行动,规范和改进志愿服务校外基地建设,构建更加合理、稳定、有序的志愿服务基地体系,推动我校志愿服务活动科学化、体系化、长效化发展,进一步彰显实践育人功能,打造志愿服务领域共青团工作品牌,现就申报建立我校大学生校外志愿服务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基地条件

1.基地单位应是城乡区域内依法设立的街道、社区、中小学、福利院、敬老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非营利性机构、单位和场所(统称“单位”)等,隶属关系不限;

2.所建基地应有一定的志愿服务基础,有可供志愿者稳定、长期开展志愿服务的场所,有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有可预期的公益、服务成果,能够为志愿者的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基地建立后至少能够连续开展三年及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

3.所建基地须由各基层团委申报并经学校审批通过,有专人(教师)负责基地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活动指导与信息联络工作。

二、建立基地程序

 1.申请。各基层团委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提交申请表(参见附件2),经由学院批准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团委办公室。

2.评估。学校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批准后,各基层团委结合实际签订共建志愿服务基地协议书(参考附件1)、挂牌等事宜。志愿服务基地铜牌可参照统一模板定做使用(参见附件4)。

3.管理。基地成立后各基层团委可根据共建协议内容开展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一认定,对认定中不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摘牌处理。

三、其他有关要求

1.本通知主要针对由各基层团委发起组织的大学生校外志愿服务活动中需挂牌的基地,其他类型基地可以参考执行。

2.各基层团委要对所建基地加强统筹谋划,注重规范管理,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鼓励多个基层团委联合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围绕服务社会发展、满足群众需求,精心设计志愿服务项目,打造一批参与面广、示范性强、影响力大、满意度高的志愿服务品牌。

3.各基层团委要加强现有校外志愿服务基地的档案建设,准确统计有关数据,对本单位现有志愿服务基地情况进行归类、整理,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校外志愿服务基地统计表》(附件3)4月19日前上报至校团委办公室。对已不符合基地建设要求的,应及时撤销。

4.各基层团委应在新基地签约、挂牌前提前将《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基地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至校团委。纸质版交至屯溪路校区学工南楼2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10920224@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2903693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4

附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协议书(模版不固定,仅供参考).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校外志愿服务基地统计表.xls

附件4:志愿服务基地铜牌(仅供参考).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