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暨指导教师库建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乾坤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1848

各有关单位、在职教工:

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规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管理,激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作用发挥,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合工大党发〔20217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暨指导教师库建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我校登记注册的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

二、任职条件

1.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守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德高尚;

4.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和心理素质;

5.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三、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强化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2.加强学生社团制度建设,提升社团制度执行力,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3.规范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协助做好学生社团骨干的遴选、培养、考核等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做好临时党(团)支部建设;

4.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具有工大特色、青年特征、主题鲜明、健康有益、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品牌活动;

5.监管学生社团新媒体平台运行,严把质量关,确保发布内容积极健康;

6.监督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督促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向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和团委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7.定期对所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告。

四、相关待遇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待遇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安排

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具体事务由校团委负责。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指导教师库,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

9月下旬,对指导教师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建立指导教师库。

10月上旬,指导教师与学生社团完成双向选择。

10月下旬,选聘结果提交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研究,最终选聘结果于网上公示。

指导教师每个聘期为一年,满一年后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和学生社团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有关说明

学生社团是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团体,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推荐具有专业优势和兴趣特长的教职工参与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服务学校第二课堂建设,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有意应聘的教职工,请于927日之前,将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盖章扫描件、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至校团委社团管理工作邮箱1981369091@qq.com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政;联系电话:0551-62901064 ;联系地点:屯溪路校区学工楼南楼201

宣城校区参照本通知及有关文件,另行开展校区社团指导教师建设及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914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在册学生社团一览表.xlsx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