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杨乾坤发布时间:2021-07-19浏览次数:791


各基层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实践工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建立合理、稳定、有序的社会实践基地体系,推动社会实践活动科学化、体系化、长效化发展,现将建立和挂牌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做相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基地单位应是当地政府机构或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团体,并签订有关共建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书等相关函件或《合肥工业大学与****合作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参考附件1)

      2.所建基地应有相对稳定的实践项目、可以预期的实践成果,制定详细的实践项目具体方案。

      3.坚持成果导向,所建基地应具有延续性和规范性,建立后至少连续三年能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4.基地校方负责人必须为学校专职老师,负责基地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活动指导与信息联络工作。

      5.不接受以学生个人身份、实践团队提交的申请,需由基层团委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审批通过,否则不承认其基地合法性。

      二、建立基地程序

      1.提出建设申请。各基层团委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提交申请表(参见附件2),经由学院批准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团委办公室。

      2.学校审核评估。学校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批准后可正式挂牌。社会实践基地铜牌参照统一模板定做使用。(参见附件3

      3.基地工作启动。基地完成挂牌后,基层团委可根据协议内容在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挂牌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期满后学校对共建基地相关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可继续延续至下一个挂牌周期,评估不合格则取消基地资格,注销撤牌。

      三、有关说明

      1.本通知主要针对由校团委发起组织的暑期、寒假“三下乡”或“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中需挂牌的基地,其他类型基地可以参考执行。

      2.各基层团委要以建立社会实践基地为契机,加强指导,挖掘特色,构建社会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力争培育和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实践项目和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基地。

      3.各基层团委提前将《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至校团委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屯溪路校区学工南楼2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10920224@qq.com

 

      联系人:陈曾珍     电话:62903693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719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与合作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模版不固定,可参考).doc

附件2: 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3:社会实践基地铜牌模板(电子版).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