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杨乾坤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次数:4233

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青春风采,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学子不忘初心、奋发成才,矢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开展 2018 年“安徽省十佳大学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遴选推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学院结合实际,根据附件所列类别择优分类推荐1-2人(宣城校区团委可择优推荐2-3人)。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单位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工作。候选人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附件1);

2)候选人推荐信息表(附件2);

3)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

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

以上材料(1)、(2)、(3)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4)只需提供电子版。相关材料须于1114日前报送至校团委(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1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0253591@qq.com)。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10个类别中择优遴选5个候选人(每类只可推报1人)参评“安徽省十佳大学生”。

四、评选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挖典型,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全体在校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

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的组织凝练与审核把关。

  

联系人:杨乾坤、陈婉仪;联系电话:62903693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118

附件1-2018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2-2018“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