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学生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4浏览次数:478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安排,7月11日开始进入暑期,暑期从7月11日到8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组织管理,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对各学生组织要求如下:

    一、各学生组织在暑期未经学校允许,不得以学生组织的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活动,特别是旅游、支教等集体外出活动;

    二、新闻媒体对学生组织进行采访报道须遵守学校宣传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组织事前须报校团委审批;

    三、各学生组织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放假前对活动场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关闭门、窗、水电;

    四、各基层团委要对所管理的学生活动场地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各学生组织须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合肥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请各基层团委将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传达给学生组织并做好暑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