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根据团省委学校部《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人员遴选的工作提示》,现就我校实习人员遴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1.暑期实习:2024年7-8月(一个月)。
2.秋季实习:2024年9-12月(每周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二、实习类型
政务实习、企业实习
三、实习内容
1.社会观察: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实习单位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等。
3.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四、参加对象
在校大学生,以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二、三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
五、基本要求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无违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考虑实习时间可行性,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优先推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青马工程学员。
5.在实习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且交通方便的学生;若选择住宿在学校宿舍需征得学院同意,并严格遵守学校暑假留校相关要求,严禁私自离肥。
6.能够同时参加暑、秋季实习的优先。
7.实习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遴选流程
1.由学生根据岗位要求(附件1)自愿报名,于6月11日前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名单汇总表(附件3)至所在基层团委。
2.所在基层团委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择优报送推荐名单至学校团委。电子版以“学院名称-扬帆计划推荐”命名发至邮箱910920224@qq.com,盖章纸质版交至屯溪路校区学工南楼202办公室。提交截止日期6月12日。
3.学校团委择优推荐名单至团省委学校部,团省委学校部与各实习单位结合岗位要求等确定实习学生名单。
七、其他事宜
1.原则上不跨市开展实习工作。
2.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招收条件推荐学生,再择优进行推荐。学院务必确保该生暑期期间能够在校内住宿,并做好学生留校管理工作。
3.各基层团委要做好岗前动员、培训,安排专人负责,在实习期间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4.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实习学生午餐由实习单位负责,早晚餐、住宿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
5.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的保险由所在学院统一购买。
6.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不得擅自结束实习,遵守安全、保密等相关规定,力争实现高质量实习,做到“四个一”,即“参与一项部室核心工作、起草一份公文材料、参加一次党团组织活动、分享一次心得体会”。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910920224@qq.com
电话:62903693,办公地址:屯溪路校区学工南楼202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