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团省委、省学联《关于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的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
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
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二、评选工作
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评选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及 “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并综合推荐1-2名个人参加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评选,1支团队参加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团体评选。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严格对照标准,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真正做到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深入挖掘,认真遴选。推荐人选应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和典型示范性(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1名“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1支“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2.材料报送包括:
(1)《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汇总表》;
(2)《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3)《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推荐表》;
(4)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第一课堂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部门反馈、PDF盖章扫描件);
(5)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
(6)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证件照1张,竖版高清电子版生活照2张;
(7)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电子扫描件);
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学院名称+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申报”命名,于1月19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侯晓云 联系电话:0551-62901064
电子邮箱:1466248412@qq.com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汇总表》(个人或团体).xls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