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2018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杨乾坤发布时间:2019-02-26浏览次数:1063

各基层团委: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安徽省委授予全省团干部的最高荣誉。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展现我校共青团干的综合素质和青春风采,激励引导广大共青团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我校将积极组织参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心系广大青年。自觉把成长的立足点放在为党尽职尽责、为青年尽心尽力上,注重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引领、服务、凝聚青年,工作成效突出,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工作能力过硬。胸怀大局、钻研本行,勤于调研、狠抓落实,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决策指示和部署要求,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 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工委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7)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部署,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申报过程中,应对拟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听取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对象。

2)各基层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名1位候选人,并于201936日上午9点前,将2018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及2000字事迹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3496217@qq.com,纸质材料交至屯溪路校区德园321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226

附件:2018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相关附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