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乾坤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6547

各基层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严肃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同时为“智慧团建”系统团员集中录入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共青团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青组[2018]1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7年度发展入团,且团组织关系目前在我校的共青团员。

二、核查重点问题

重点核查不满13周岁入团、无发展编号入团、发展程序不规范三类问题。

三、核查方式

检查2017年度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通过核对“出生年月”和“支部大会决议时间”,检查是否存在不满13周岁入团问题;通过核对封面团员编号,检查是否存在无发展编号入团问题(一般来说志愿书由共青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制,由各省级团委翻印。编号共12位数字,以2017开头);通过核对入团志愿书填写内容,检查是否存在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重点检查志愿书是否填写(盖章)完整、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且团课学习的时间早于支部大会决议时间至少3个月。

四、整改工作

学校将在集中核查后组织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摸底汇总工作。对于2017年以后发展入团的,凡是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无发展编号或发展程序不规范且未经本次核查整改认定的,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工作,精确掌握存在上述三类问题团员的名单和数量。

2.切实做好团员思想工作。本次工作是落实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应本着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做好相关核查对象的思想工作。从长远来看,规范了团员的团籍和档案认定,避免了团员未来成长发展中的不利影响。

请各基层团委将《2017年度违规发展团员登记表》(见附件)于76日前报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utxtwzxb@163.com,纸质版交至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1室。

联系人:刘芳芳    电话:62901064

  

附件:2017年度违规发展团员登记表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612

2017年度违规发展团员登记表.xlsx